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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建设部:不取消仅是表态 最终看三方博奕

发表于2005-08-28
建设部:不取消仅是表态 最终看三方博奕
仅“是否取消期房”成了一个问题,“谁来取消期房”也成了一个问题。 
建设部新闻发言人24日表示,国家近期不会取消期房制度。他说,“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立的一项制度。从十多年的实践看,这一制度与我国国情是适应的,目前还不能取消。世界上有许多国家和地区也都有类似制度”。 
虽然央行提出了取消期房销售的建议,但是否取消及何时取消,目前还处于争议之中,政策的最终出台要看各方博弈的结果。建设部作为房地产业的管理者,自然对中央政府决策有着重要的影响。从建设部的表态看,其实际包含了两层含义,一个意思是安抚市场,避免开发商出现骚动,另一个意思则是表达反对之声。 
我之所以认为建设部表示反对,是因为该发言人强调了商品房预售制度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确立的一项制度。他的意思就是说,法律规定的东西,岂能央行说改就改。 
不过,我找来《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通读了一遍,发现,建设部发言人的说法并不存在。实际上,《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期房销售是法律保障的制度,只是在第四章第四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规定的条件共有四条。理解起来就是,《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只是强调了期房销售必须符合的条件,而没有规定期房销售是一项法律安排的制度。 
该发言人的谈话,显然有误导舆论之嫌。 
从法律角度看,是否取消期房,并不需要经过立法机关审议。因而,政策能否出台,还要看建设部、开发商和央行的最终博弈结果。 
而这个博弈的关键不在于建设部是否同意,而在于谁能说服温家宝总理。 
我认为,央行的说服力更强。 
易宪容对央行报告给予了高度评价。易认为,央行站在银行业的角度,利用其数据获得的优势,基本上客观、专业地对国内房地产市场做出了最全面、最坦率、权威的评价,并在此基础上对房地产市场的风险提出了防范政策建议。 
我同意易宪容的看法。从利益角度看,央行不仅是站在银行业的角度,而且是站在宏观经济管理者的角度,对房地产业提出了客观可行的防范风险的办法。与建设部相比,央行的独立性更强,它的视角更宏观。从这点看,央行对于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建议更有价值,更值得参考。 
对于能否推出取消期房的政策,央行不仅有建议权,而且拥有决定性的手段。我在前边说过,期房销售制度并不是法律规定必须实行的一项制度。《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对期房销售条件的规定,恰恰是看到了这个制度的负面作用,而利用法律条文对其进行了调整。其意义在于规范和严格管理,而不是保护这项制度。 
因为不需要立法机构决定,所以是否取消期房,仅需要行政部门协商就可以了。而从部门看,央行处于强势地位。央行之所以处于强势,其不仅是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也不仅是其推出的报告比较客观全面,而是它具有规范商业银行运作的权力。也就是说,如果央行要求商业银行停止给期房进行按揭贷款,那么期房销售也就无法继续下去了。 
建设部的表态,仅仅是表态。而能否取消期房销售,更重要的是要看新政策符不符合大多数老百姓的利益。 
中央政府的决策能不代表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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