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最新政策:公积金贷款也支持保障房啦

发表于2014-01-30

2012年9月,广西南宁、柳州、百色3市获批成为全国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第二批试点城市,3市共5个项目获得贷款额度4.42亿元。如今,公积金贷款在缓解广西保障房建设资金不足的同时,也带来更多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保障房建设关系千家万户,而建设资金是否充足则关系到这项民生工程能否最大程度惠及众多中低收入群体。2011年,国家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广西建设任务是29万套,是2010年的4倍。大量上马的保障房,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计,2011年广西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共需要资金约279亿元,而各级财政补助的资金不足所需资金的20%,缺口较大;尤其是南宁、柳州等城市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大户”,近年来加大了保障房的建设力度,对资金的需求量也较大,建设资金急需从其他渠道筹集。


与此同时,从2011年开始广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持续下滑,住房公积金使用率逐月降低,大量住房公积金资金结余。“住房公积金贷款量的减少,一方面削弱了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购建住房的功能,另一方面也影响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不利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副处长彭越说。

2012年9月底,广西南宁、柳州、百色3个城市入围第二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试点名单,3个城市申请到贷款额度4.42亿元,按2000元/平方米、每套60平方计算,将可建设保障房约4000套,解决4000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目前,南宁、柳州等地利用公积金贷款支持的保障房建设正有序推进。


发表于2014-01-30

太好啦!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