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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广东镉超标大米品牌曾被评为放心米

发表于2013-05-23

5月21日深夜,省食安办通报了省质监局和省工商局抽检出的共31批次镉超标大米名单,其中有一款为产自东莞的“莲峰牌金至尊米”,生产单位是东莞粮食局长安粮食管理所。长安镇经济科技信息局昨日通报称,涉事这批大米并未流通到市面上,已全部由市质监局封存并销毁。

发表于2013-05-23

记者昨日获取了一份《关于对省第一、四、七批“放心粮油”进行复审的通知》(省粮协[2012]20号),其中注明:东莞市粮食局长安粮食管理所莲峰牌金至尊米属于广东省第四批“放心粮油”名单。

发表于2013-05-23

根据这份通知,复审的粮油产品需经卫生检测,其中大米的必检项目包括镉、铅和黄曲霉毒素B1。不过这项检测并非由省粮协主动抽检,而是由相关企业提供一份“2012年1月1日以后由广东省质量监督粮油检验站出具的质量和卫生检测合格报告”。

发表于2013-05-23


“莲峰牌金至尊米”未通过复审,是检测不合格还是其他因素?南都记者为此采访当时经办这次复审的两名负责人。其中,省粮协负责人李培勇表示,他们委托省质量监督粮油检验站进行检测,具体结果应该问检验站。记者再欲追问,李培勇表示“我等下打给你”,挂断电话后再也不肯接听。


发表于2013-05-23

省质量监督粮油监测站具体经办人刘光亚则表示,他们只是受委托检测,最终检测报告及相关资料档案都转交给了省粮协。刘光亚回忆,他对“莲峰牌金至尊米”有点印象,但由于手头没有资料,说不清“该产品到底是检测不合格还是自动退出复审”。

发表于2013-05-23

通报还称,针对此次大米重金属超标事件,市镇相关执法部门已要求该公司停业整改,启动应急预案,对所有库存大米送检。

发表于2013-05-23

长安镇经信局解释称,因琦盛公司租用的大米加工设备属长安粮所所有,故长安粮所的Q S生产许可证也同时授权给该公司延用。然而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转让和冒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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