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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宁新规:路边停车最高1小时10元 电驴起步价1元

发表于2014-11-21

11月18日,南宁市物价局、交警支队、城市管理局召开优化调整南宁市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新闻媒体通气会,备受关注的车辆停放服务标准正式出台,并将于12月1日实施。

本次优化调整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是根据南宁市动静态交通实际情况,学习借鉴其他城市的做法制定,进一步优化调整南宁市停车收费政策,规范停车收费秩序,维护好停车场经营者和车主双方的合法权益,并切实发挥价格作用,以经济手段引导车辆合理使用和停放,缓解城区域停车难和交通拥堵状况。

对于非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按“停放者可承受,停车场可持续”的统筹兼顾原则、“住宅停车场收费低于其他停车场收费、月票收费低于每日累加收费、白天收费低于夜间收费” 的差别收费原则和“延续既有、相对稳定、简单明了、便于操作”的简单易行原则进行优化调整。

对于机动车停车收费政策,则按“城区域高于非区域、同一区域道路内高于路外、干道高于支路、住宅区外高于住宅区内”的差别化定价原则对收费标准作进一步调整。一方面,适当提高路内停车是区域和干道的停车差别化收费标准,引导车辆向非区域分流,减少区域车流量,压缩路内停车规模,鼓励低碳绿色出行,疏导城市动静态交通矛盾。另一方面,对于路外停车场,收费标准调整幅度不宜过大,既能满足车主的基本停车需求,也要与路内停车收费保持合理差距,以吸引车辆到路外停车场停放,促进路内停车差别化收费价格切实发挥调控作用。同时对区域划分、停车场分类、车型分类、计费单位等做进一步调整完善。


非机动车的停车收费标准

一、非机动车停车收费继续维持现行计次收费的方式。

二、增加了车型分类,保留了现有的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分类,增加了“其他非机动车”的车辆分类,明确摩托车参照电动自行车收费。

三、调整了时段划分,调整为按7-20时、20-7时进行划分。

四、基于小区业主的保管需求,新增制定了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根据保管成本变化情况,适当调整了小区外的非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

五、确定了跨时段停放保管的计费标准。明确了车辆保管(或停放)一次的时间在24小时内(含24小时),只可计收一次车辆保管(或停放)服务费;跨时段保管(或停放)的,按标准高的时段收费,不能两个时段累加收费。



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

1、完善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政策,疏导收费矛盾。

一是完善价格管理形式,对小区车辆临时停放收费实行最高限价管理,收费维持现行标准不变;按月收费(月票)不再实行最高限价,改为实行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管理,其中车辆停放服务费以现行月票标准为基准价,上下浮动幅度为10%;车辆租赁费基准价比现行月票标准降低10%,但上浮后的最高收费标准与现行收费标准基本持平。二是重新划分计费时段,将全天划分为7-20时、20-次日7时两个计费时段,并明确了车辆停放一次的时间在24小时内(含24小时),只可计收一次费用;跨时段停放的,按标准高的时段收费,不能两个时段累加收费。三是明确架空层停车收费标准执行室内停车收费标准。四是增加中型汽车的车辆停放服务费和车位租赁费收费标准。五是将建设单位拥有产权的车位根据停车场所设施设备配备条件的不同划分为两个等级,对车位租赁费实行分级定价。


2、优化路内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进一步发挥价格调控作用。

一是对道路泊位进行分区分级管理。综合比较公交网络状况、停车场配建水平,动静态交通矛盾等因素后,以成块、成片为主的方式重新调整区域划分,并对同一区域内不同宽度和功能的道路创新采用分级管理。维持原朝阳商圈,琅东的一类区域划分,并将江南商圈、南湖和埌西新纳入一类区域范围;将快速环道以内的其他区域和风岭、柳沙调整为二类区域。在一、二类区域根据不同的道路宽度和功能,进一步划分为一级道路和二级道路。二是以交通拥堵矛盾突出的一类区域、一级道路为重点,提高路内停车收费标准。调整后一类区域一级道路2.5元/15分钟,二级道路2元/15分钟;二类区域一级道路2元/15分钟,二级道路1.5元/15分钟;三类区域5元/次;特殊时段停车泊位10元/次。三是根据调整收费时间,由现行的7:30—22:00调整为7:00-22:30。四是缩短计时单位,由30分钟缩短为15分钟,缩短后计费将更加精确,也更有利于加快停车周转。五是取消每日最高限价。不设置价格封顶,以鼓励泊位使用者短停快走,并引导长时间停车选择路外停车场。六是调整免费规定。取消三类区域15分钟内免费停放,对区域泊位实行夜间免费。


发表于2014-12-18

感觉没法活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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