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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6岁女孩南京街头“赤身乞讨” 称不穿衣服钱多

发表于2013-07-04


记者找到小女孩时,男子正带着她在中央路上乞讨 记者 施向辉摄



大热天,小女孩赤身躺在马路上


发表于2013-07-04

不过,任凭大家怎么说,这个男人跪在地上一动不动,甚至连头都不抬一下,只是在群情激奋时,才用家乡话低声说:“这是我的孩子。”

面对救助

一口回绝:“不去、不需要”

说话间,南京市社会救助站的几名工作人员赶到,工作人员一到便拿出了换洗的衣服、面包和矿泉水,见到有人递上吃的,小女孩立马伸手接了过去。

“你带着小孩跟我们去救助站吧,那儿有水有吃的,也不用在这儿晒太阳。”

“不,我不去,我不要救助。”

“你不顾自己也不能不顾小孩啊,我们先带她去洗个澡,换身干净衣服好不好?”

“我不会去的,小孩也不去。”


发表于2013-07-04

父亲老周

职业乞讨人员 只想享福不愿受累

现代快报记者尝试着和他聊了聊老家的情况。

他叫周崇高,今年46岁,江苏泗洪人,老周说:“我有困难,我有很多困难。”老周称有两个孩子,带在身边的是小女儿,今年6岁,老家还有一个8岁的儿子,老婆在四五年前跑了。“两个孩子都没有户口,我和我女人也没结婚证,现在家里没房了,只有3亩地,租给了别人,每年1000块钱左右的租金不够生活,这才出来要饭。”

“那你愿不愿意劳动?愿不愿意工作?”


发表于2013-07-04

“什么工作?”

“保安你愿不愿意干?比如看看大门。”

“包吃包喝包住?”

“还有环卫工呢?扫扫马路?”

老周沉默了几秒后,说:“这个我不干,太累。”

老周说,来南京这么多天,已经要了五六百块钱了,“这么多年我都是这么过来的,种地太累,还不如这样。”


发表于2013-07-04

焦点关注

如何确认两人是父女关系?

市民对晓晓的关心,最大的问题集中在她和老周的关系上,如果是自己的孩子,怎么忍心让她小小年纪承受这样的痛苦?

对此,中央门派出所朱警官表示,老周和晓晓在江苏省内多地都有乞讨事实,他们综合各地的情况,以及老周户籍所在地的信息判断,虽然晓晓没有户口,但两人为父女关系应该没有问题。


发表于2013-07-04

赤身乞讨、吸烟是否涉嫌虐待?

晓晓赤身躺在地上、老练抽烟的照片,让不少人心酸。大家觉得,老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那么,老周是否涉嫌虐待儿童?

江苏玄博律师事务所律师项斌分析,老周确有虐待晓晓的情节,但从刑法角度说,判他有虐待罪比较困难,“虐待罪是主观上对家庭成员有肉体和精神上的摧残,但是老周的目的只是为了多赚钱。不过,老周侵害了晓晓的身心健康,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是肯定的。”


发表于2013-07-04

能不能取消老周的监护人资格?

老周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那么他还能作为晓晓的监护人吗?一旦老周的监护人权利被剥夺,晓晓就能够得到社会的帮助了。

对此,项斌表示这也比较困难。“监护人法定就是父母,现在她母亲失踪多年,晓晓又没有户籍所在地,那么,谁来提出变更监护人呢?这是关键。”项斌认为,从目前情况看,老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他带着晓晓可以拒绝救助,因此,晓晓的问题确实比较难办,项斌说“这确实是个盲区,各个部门看似都能管,但也都不好管。”

6月21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了南京某小区里,两名女童饿死家中的新闻,引起社会的极大关注。现在,晓晓的事情又放在眼前,如果任由老周这样下去,晓晓会不会重蹈覆辙?难道真的就没有一个部门来管管吗?


发表于2013-07-04

一问再问

究竟该由哪个部门去管?

专家认为:警方应该主动介入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社会学教授邱建新表示,虽然各个部门都不好管,但不代表不能管,这种情况警方完全应该介入。

邱建新说:“从社会救助的角度来说,老周确实可以拒绝,但是让晓晓不接受救助,就完全不行。”邱建新认为,晓晓是未成年人,理应受到家人和社会关爱,但是老周的行为,已经明显暴露出他监护不力,“利用孩子赤身裸体赢得同情,以致多赚钱,这种没有羞耻心的行为,怎么能让他继续对孩子负起责任?”邱建新说,“警方应该率先介入,孩子的监护需要强制措施,不能明明看着一个孩子受到如此屈辱,还以他们有父女关系为由不闻不问,一旦这个问题解决了,孩子的抚养和成长,社会完全可以担负起的。”


发表于2013-07-04

网言

微语

网友“寂寞落花”:用孩子来赚钱,让孩子抽烟,让孩子挨饿,这样的人还配做父亲吗?坠楼而死,溺水而死,车祸而死,可是这之中最残忍的就是活活被自己的亲生父母虐待致死。还要牺牲多少儿童,才能换回儿童保护法完善的出台和法律的严惩。


发表于201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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