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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购置二手房切记约定户口迁移问题

发表于2013-02-22

4年前,余先生以儿子的名义在南宁市购置了一套二手房。如今,相关证件均已过户完毕,但当他想为儿子迁入户口时,却因原户主户口未迁出而遭遇“卡壳”。记者了解到,户口问题是在二手房交易中发生纠纷较多的问题之一。律师提醒,在购置二手房时,购房者务必要与原户主约定好户口迁移问题。

发表于2013-02-22

遭遇:

户口迁入遇“卡壳”

余先生是横县人。2009年,考虑到儿子今后的发展,余先生以儿子名义在南宁市北湖路购置了一套二手房。去年底,房产证、土地证等均已过户完毕,房款也已付清。如今,余先生就想把儿子的户口迁入所购置的房产处,可当他去辖区派出所办理时,却遭遇“卡壳”。

“民警说原户主的户口没有迁出去,新户主的户口就不能迁入。”余先生说,本以为在房子交易完成后,原户主就会主动将户口迁出,可现在的状况却让他不知所措。事后,余先生多次找到原户主,可对方却以种种理由推脱,也不肯与余先生见面。“现在房款都付清了,也约束不了对方。”余先生称,在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中,他后悔没有约定好户口迁移问题。

据了解到,二手房交易要比新建商品房的交易复杂得多,不但要考察价格、区位和户型等常规问题,同时还要重点了解产权、房屋质量及户口等问题。南宁一家房产中介公司的员工说,因为户口政策并不是所有人都清楚,在交易二手房时也容易被忽略。另外,购房者还可能遭遇无良中介公司或不负责任的中介人员,从而导致户口问题在二手房交易中较为普遍。

发表于2013-02-22

部门:

无法强制原户主迁出

有户籍民警说,出售方的房屋若是卖方唯一的一套房屋,没有其他的房屋可供卖方迁入户口,则无论买方理由多么充分,公安机关都是无法将卖方户口强行迁出的。相应,买方的户口也就无法迁入。一旦房屋交易因户口发生纠纷,处理起来非常复杂。

1月30日,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了解到,由于迁移户口采取的是自愿原则,目前的法律和户籍政策对“卖掉房屋后是否必须迁走户口”并没有强制性规定,如果原房主不迁出户口,公安机关也无权强制迁走前业主的户口。唯一的处理办法,是房屋买卖双方互相沟通协商,由出卖人主动将户口迁出。

对于市民提出能否办理“一个地址两个户口”的情况,该支队有关负责人称,根据现行法律户籍政策,这种情况不会予以办理。他称,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建议买卖双方在交易二手房时,事先约定好如何处理户口问题,或者待房屋出售者将户口迁出之后再进行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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