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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李天一案第3任律师将作无罪辩护 称已受托1月

发表于2013-07-11

今天一早,随着李某某涉嫌轮奸一案的律师在博客发表声明,李某某新的辩护律师也进入公众视线。今天上午,记者联系到辩护人之一、北京市京联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枢律师,陈枢律师表示将给李某某作无罪辩护。

上月底,李双江、梦鸽之子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的第二任代理律师宣布请辞,日前该案的新律师浮出水面,此次接受委托的两名律师是北京市京联律师事务所陈枢律师和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王冉律师。

两人于今日凌晨通过博客发布声明,公开该案进展,并指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公安机关在案发后以真实姓名向社会披露该案的行为已构成侵权。

律师同时指出:“媒体等不能仅仅因为对个别所谓‘星二代’的某些行为看不惯,而放弃客观全面、努力辨别案件是非本末之责,也绝不能因此放弃对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责大任,当然,更不能放弃对严重腐蚀未成年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社会黑暗现象的监督、披露和鞭挞之责。”

今天上午,记者电话联系到北京市京联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枢律师。

陈枢说,他已经接受李双江与梦鸽的委托,签订了委托协议,接受委托已经1个月左右。陈枢告诉记者,“在对案情进行了解后,准备在庭审中对李某某作无罪辩护。”

至于是将李某某列为主犯还是从犯,陈枢说,由于涉及辩护技巧和详细案情,目前不方便多说。

对于今晨的声明,陈枢表示,由于案件涉及隐私与名人子女等一些问题,因此格外引人关注,“但该案中,李某某是未成年人涉嫌犯罪,同时又涉及隐私,因此不宜在目前将案情细节过多谈论”。

据悉,李某某等5人轮奸一案,海淀法院已经受理。

 

发表于2013-07-11

案件回放

2月19日,海淀公安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案称,2月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

2月20日,李某某等5人被警方全部抓获,5人因涉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3月7日,李某某因涉嫌强奸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3月27日,李某某案移送未成年人检察处。

5月6日,海淀区检察院受理海淀区公安分局移送审查起诉的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

6月27日,李某某一案海淀警方侦查完结,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

7月8日,海淀检察院以李某某等人涉嫌强奸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海淀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发表于2013-07-11

瞎眼了,都轮奸了还无罪?有没有天理了?难道今天的中国真的无法无天了吗?我恍惚了,沉默了,我无语了,我流泪了,中国啊中国,我亲爱的祖国,难道您的崛起只是假象?难道你真的要没落下去吗?

发表于2013-07-11

如果轮奸都无罪,宪法也该废掉了

发表于2013-07-11

将做无罪辩护?律师先生,慎重哦,你会身败名裂、臭名远扬的。你等于自己跳进大粪坑,今后只有苍蝇围着你转喽!

发表于2013-07-11

媒体怎么就不能披露一个罪犯的恶劣行为,难道还要无声无息了事?难道你就不怕广大的群众的对你的鄙视吗。劝你不要毁了自己的生涯。

发表于2013-07-11

没道德,没底线。做了不要脸的事还好意思辩护~真是臭不要脸啊

发表于2013-07-11

媒体 网络 老百姓有几毛用请问??要是有用剩下的那四个大人物早就爆出来了。。这李天狗跟那四位比起来 只是个潭潭而已

发表于2013-07-11

法院是讲理的地方,不是狡辩的地方。这个律师要逆天而行。只有一个字,死

发表于2013-07-11

这样的律师还有什么职业操守,更没有什么做人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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