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南宁保障房建设可贷公积金,利息将用于廉租房建设
- 发表于2013-06-08
随着《南宁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施行,南宁保障房建设又多了一条资金渠道支持。
- 发表于2013-06-08
获得首笔贷款的项目是中房·碧翠园B组项目。
- 发表于2013-06-08
该项目建筑规模为12.72万平方米,投资规模4亿多元,其中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1.86亿元。
- 发表于2013-06-08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南宁市于2012年9月列入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城市。中房·碧翠园B组项目是南宁市申报获批的试点项目。
- 发表于2013-06-08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优先保证缴存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按上年末住房公积金余额的规定比例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3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于发放项目贷款。
- 发表于2013-06-08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优先保证缴存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按上年末住房公积金余额的规定比例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3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于发放项目贷款。
- 发表于2013-06-08
三类保障房建设项目可申请
怎样类型的项目有资格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呢?
- 发表于2013-06-08
根据《方案》,只有经济适用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以下简称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和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方可申请此类贷款。
- 发表于2013-06-08
但并非所有三类保障房建设项目都能贷款成功。有关负责人说,《方案》对贷款申请人、贷款项目认定条件方面都作了严格规定。
5月31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第一笔保障房建设贷款3000万元,利息所得将用于廉租房建设等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