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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南宁保障房建设可贷公积金,利息将用于廉租房建设

发表于2013-06-08

5月31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第一笔保障房建设贷款3000万元,利息所得将用于廉租房建设等用途。

发表于2013-06-08

随着《南宁市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施行,南宁保障房建设又多了一条资金渠道支持。

发表于2013-06-08

获得首笔贷款的项目是中房·碧翠园B组项目。

发表于2013-06-08

该项目建筑规模为12.72万平方米,投资规模4亿多元,其中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1.86亿元。

发表于2013-06-08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南宁市于2012年9月列入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试点城市。中房·碧翠园B组项目是南宁市申报获批的试点项目。

 

发表于2013-06-08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优先保证缴存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按上年末住房公积金余额的规定比例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3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于发放项目贷款。

发表于2013-06-08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在优先保证缴存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按上年末住房公积金余额的规定比例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3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用于发放项目贷款。

发表于2013-06-08

三类保障房建设项目可申请

怎样类型的项目有资格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呢?

 

发表于2013-06-08

根据《方案》,只有经济适用房、列入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以下简称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和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方可申请此类贷款。

发表于2013-06-08

但并非所有三类保障房建设项目都能贷款成功。有关负责人说,《方案》对贷款申请人、贷款项目认定条件方面都作了严格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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