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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嘉汇馨源的业主们,请问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发表于2008-11-03
 嘉汇馨源的业主们,请问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吗????
发表于2008-11-04
 2.借款人为城镇居民,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发表于2008-11-04
 3.具有购买自住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发表于2008-11-04
 4.有符合《担保法》规定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
发表于2008-11-04
 5.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发表于2008-11-04
 6.同意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发表于2008-11-04
  注:借款人所在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或办理补缴的,均不予贷款。 
发表于2008-11-04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35%+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12×贷款期限。最高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是双方或只有一方缴纳住房公积金,结合住房公积金及其他房改资金可用量分别确定,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通过后执行。购买房屋价款总额中的自筹资金与贷款额的比例,根据购房类型的不同,分别确定。贷款额度不能超过最高贷款额度和规定的贷款成数。借款人在最高贷款额外还需要贷款的,可以申请部分商业性贷款。 
发表于2008-11-04
 ·贷款最长期限依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确定。贷款期限加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法定退休年龄。 
发表于2008-11-04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政策性贷款利率执行。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本息的,利率按合同利率执行。借款人超过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偿还贷款本息的,逾期部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收罚息。贷款期限为一年的,实行合同利率,遇法定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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