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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趣闻]肖像盗作房产广告 美女老总一怒索赔50万

发表于2006-05-22
原想将自己的艺术照用作自己公司楼盘的宣传资料,结果被另一家楼盘“相中”用做商业广告,这让成都某房地产代理公司老总蔡黄玲气愤不已。昨日,蔡聘请了律师,将涉嫌侵犯其肖像权的某营销推广公司告上法庭,索赔50万。


昨天蔡告诉记者,去年9月,她为自己公司在温江的某楼盘作广告宣传册时,挑选了很多模特的照片都不满意,她朋友看到她拍摄的一组艺术照后,连连称赞,“为何不用自己形象给自己公司打广告呢?”蔡决定自我代言楼盘。


今年4月桃花节期间,蔡黄玲听说她的照片上了另一家楼盘的广告。当她和家人驱车赶到龙泉时,看到印有自己“玉照”的宣传画四处散发,扔得满地都是,蔡黄玲感觉受了侮辱。目前,蔡黄玲已委托律师,准备向青羊区法院提起诉讼,索赔50万元。


营销推广公司的官先生说,他们是无意识使用的,主观上没错,蔡的照片上又没注明不能转用。他表示,不能接受50万的赔偿金额,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发表于2006-05-23
发表于2006-06-15
好在西城没拿我来做广告,要不我也向标特要多一套house
发表于2006-06-19
以下是引用硅仙人在2006-6-15 22:03:09的发言:

好在西城没拿我来做广告,要不我也向标特要多一套house
发表于2006-09-18
这个时代美女不好做啊
发表于2006-09-21
有钱人不必要这样做呢
发表于2006-09-25
发表于2006-09-28
发表于2006-09-28
为何不用自己形象给自己公司打广告呢?
发表于2006-09-28
蔡的照片上又没注明不能转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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