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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交改造费 难领房产证

发表于2008-07-28
 不交改造费 难领房产证
南宁市大沙田鑫金现代城近百名业主,与物业和开发商协商无果

本报南宁讯 (记者刘豫)南宁市一小区物业向业主收取700多元的电表“一户一表”改造费用,遭到部分业主的抵制,业主们认为这笔改造费用应由开发商或物业部门来承担。由于拒绝交纳费用,业主们迟迟领不到房产证。7月21日,近百名业主要求物业和开发商给出一个答复。  

业主入住后 要交改造费

7月21日上午10时,大沙田鑫金现代城的物业办公室楼道上挤满了业主。其中一间办公室里,作为业主代表的黄先生正与南宁鑫金房地产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助理马某、南宁宝城物业管理公司主任方某理论。黄先生在桌面上摆出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者在合同的附件三“鑫金现代城装修标准”中看到,其中供电系统的标准为:每户独立电表。正因为这一标准,部分业主认为,他们所居住的房屋已经符合“一户一表”的标准,无需再进行改造。

黄先生说,早在2006年购买该小区的房屋时,他就多次询问过,交房时是否会产生其他费用。当时售房人员答复,除了管道燃气开通费用外,不会再产生其他费用。而去年10月,物业要求他们交纳700多元的电表“一户一表”改造费用,让他很费解。他说:“我们入住后,电费一直由物业代收,物业突然让我们交一笔改造费,我认为他们是在借机赚业主的钱。”他认为,如果电表还需要改造,那也应当由开发商来承担此项费用。

另一名业主曹先生则说,他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小区的电表“一户一表”其实是早就已改造完毕,只要物业把小区的相关资料移交给供电部门,就可以马上实现“一户一表”。但不少业主不愿意交纳“一户一表”的改造费用,所以小区就一直拖着不肯解决问题。

交完此费用 可领房产证

早在去年10月,拒绝交纳“一户一表”改造费的业主们,就要求物业和开发商给出一个合理的答复。等了大半年,业主们没有得到一个正面回复。而没交费的业主,至今没领到房产证。

黄女士告诉记者,在去年10月之前,物业还没开始收取改造费时,房产证只要是办好了的就可领取,她那段时间碰巧出差。她回到小区时,物业已开始收取改造费,而部分业主也因交费问题和物业产生了纠纷。物业通知称,只有交纳了改造费,才能领取房产证。

黎先生在一个月前才交纳改造费。他说,孩子入学需要拿到房产证,所以他也属于无奈之举。交费的当天,他顺利拿到了房产证。可现在他还是满肚子委屈,因为小区内仍有部分业主拒绝交纳此项费用,导致小区还不能整体实现“一户一表”。

当天到场的业主,大部分是还没领到房产证的。他们认为,是否交纳改造费和领取房产证这两个问题不能混为一谈。  

协商一上午 双方无结果

当天的协商中,作为南宁鑫金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的马某,面对业主的质问并不太愿意回答。在记者的追问下,他反复表示:“现在还不能答复。”

“既然现在不能答复交费的问题,就先把房产证给大家发下来再说。”业主中有人提议。马某回答:“房产证有些已经办了,有些还没办是因为资料不全,而且,领导还没签字。”之后,马某就离开了办公室。在整个协商过程中,马某始终没有承认房产证的发放和“一户一表”改造费用有关联。

接管该小区物业的南宁宝城物业管理公司主任方某称,小区的电表“一户一表”改造确实已经完成,但改造费用是由开发商先行垫付的,待改造完毕之后,物业要向业主收回这笔费用。小区总共有908户业主,目前已有500户业主交纳了此项费用。供电部门只同意接管整个小区,因此交了费用的业主也不能实行“一户一表”收费。方某还说,购房合同中只注明了“独立电表”的标准,没有注明是“一户一表”,所以他们是在严格按照合同办事。

整个上午的协商,双方都没得出任何结果。业主曹先生称,他们决定于7月21日晚上召集小区业主开会,再详细讨论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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