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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漂男子当街34刀血刃前女友 因没车没房被拆散——爱一个人不是希望他/她过得比自己好吗?

发表于2012-02-01
        不满前女友有了新男友,26岁的朱怀福竟当街34刀血刃对方,后自杀未遂。昨天上午,朱怀福因故意杀人罪在市二中院受审时没有流露出丝毫悔意,而是责怪前女友的母亲嫌他没车没房没北京户口而拆散他们

“要不是女友的母亲反对,女友也不会跟我分手……都怪我当天喝了太多的酒。”26岁的朱怀福面无表情地说,其脖子上几道明显的疤痕是他作案后自杀未遂留下的。

从农村考学走进城市的朱怀福大学毕业后在北京一家美廉美超市做采购员。2008年初,他经人介绍认识了小他3岁的江苏女孩杨某,对方家境很好。朱怀福说,2011年初,杨某因母亲的极力反对而提出分手。“她母亲说我是外地人,在北京没有房子也没有北京户口。”朱怀福说,他一直劝说杨某不要分手,两人分分合合地闹了好几次。直到事发前一个月,俩人才正式分手并结束同居关系。为了处理感情纠葛,朱怀福从超市辞职。

朱怀福说,去年7月22日晚,他去杨某住处找她,却看到她和一名男子手拉手从楼道里走出来。“那个男的走后,她告诉我说对方是父母给她介绍的新男友,两人快结婚了。”朱怀福和杨某吵了起来。随后,他去超市买了一瓶白酒并喝下,同时还买了一把水果刀。“我想自杀,觉得活着没意思。”朱怀福酒后又在超市附近碰到杨某,两人当街吵了起来。争吵中,他持刀扎向杨某,同时也刀扎自己。

据目击者称,杨某不停地喊救命,有路人要报警,被朱怀福赶走。当警察和急救车赶到时,两人都倒在地上,杨某已经身亡,朱怀福气管断裂。经法医确认,杨某全身刀口共34处,仅颈部就有9处。

昨天,杨某的父母向朱怀福提出了130余万元的赔偿并称其行为不可饶恕。面对杨某的家人,朱怀福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悔意。他当庭表示愿意赔偿,但称没有积蓄。最后陈述时,朱怀福称自己愿接受任何处罚。

爱一个人不是希望他/她过得比自己好吗?不满分手就把对方杀了,这人真是变态!

发表于2012-02-01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掉在一棵树上呢!
发表于2012-02-01
变态
发表于2012-02-01
变态啊
发表于2012-02-02
爱一个人不是希望他/她过得比自己好吗?这只是一句美好的话而已。
发表于2012-02-02
草样的草,您好!你所发的帖子“北漂男子当街34刀血刃前女友 因没车没房被拆散——爱一个人不是希望他/她过得比自己好吗?”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点击查看更多情感天地业主论坛固顶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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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2-02-02

唉!

发表于2012-02-02
社会啊!变得怎么样了
发表于2012-02-06

分就分!因为物质而选择分手,这样的女人不值得爱。这个北漂男实在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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