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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咨询:购房合同上只写了男友的名字,但是办了20万20年的贷款,是从买房起一直和男友一起还贷,请问婚后该房产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吗?

发表于2006-03-22
咨询:购房合同上只写了男友的名字,但是办了20万20年的贷款,是从买房起一直和男友一起还贷,请问婚后该房产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吗?我问了房产局,他们说不管房产证是写了几个人的名字,婚前只要没有办财务公证,婚后,房产局均认为是共同财产,任何一方提出买卖都必须双方签字,请问法律上是怎样介定的呢?在线等回复!
发表于2006-03-23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你没有说明购买房屋首付是谁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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