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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教律师关于户口问题。

发表于2006-03-22
我有套房子产权人是我一个人名字。但我户口不在此处。我两亲戚在98年时因为出国原来的房子被卖掉了,但他们想保留广西的户口,所以和我商量他们的户口落在我处我也同意了。所以户口本就他们两的户口在内。2年前他们已经取的美国国籍。现在我想卖掉此处住房并已经找好了下家,但我亲戚却不肯迁掉或注销户口。这样我的下家就不肯买我的房子了。我去派出所问过,中国虽不承认双重国籍,但也不强制注销户口,因为我亲戚的不所以我现在房子很难卖掉。请律师们给我出出主意。先谢了!
发表于2006-03-22
公安部行的30条便民利民措施取消出国、出境1年以上的人员注销户口的规定,但在国外,境外定居的除外。派出所的说法不正确。公安部明确规定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需注销户口的,应持相应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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