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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问律师:KFS据以收取(或退还)面积误差房价款的依据,到底是套内面积还是总建筑面积?如果KFS要求按照总建筑面积计算,是否可以要求其按照邕房地产的有关规定执行,“共有分摊部分建筑面积增加的,购房者不承担增加部分的房价款……套内建筑面积据实结算”?

发表于2006-03-22
原来的合同好像只约定3%之内据实计算,3%以外只退不收,与规定表述不符;
此外,我签订预售合同的时间是2004年9月。该如何解决上述矛盾?
马上要收房了,急盼解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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