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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请教律师,男友要以我的名义贷款,怎样满足他的愿望又保护自己的权益?

发表于2006-03-22
急急急!我和男友尚未结婚,但现在我男朋友急需向银行贷款40万元,可是个人限额只有二十万元,所以他希望能以我的名义贷款20万元,以他叔叔的房屋作抵押(无效抵押)。但我听说就算结婚了,如果银行追讨的话也是我的婚前个人债务(请问律师这种说法是否正确),更何况他那间房屋抵押属无效抵押,银行是否会强制执行以我个人的财产来还贷?如果婚后感情破裂要离婚的话,情况就更不堪设想。但我又想帮助他贷款,请问律师有没有什么既可以满足他的愿望又保护我自己权益的方法呢?
请教各位律师,盼望你们的回复!
发表于2006-03-22
如果你们肯定可以结婚,不妨做一个财产公正,约定这套房子属于双方婚后的共同财产。或者作为房屋共有人。
发表于2006-08-06
怎么会是无效抵押?只要到房产局进行抵押登记,抵押行为就是有效的。这样以你的名义向银行贷款也没什么可担心的,只要约定抵押担保是连带责任担保,再另外与其叔叔做一个约定,其替你偿还债务后不再向你追偿,你就可以放心了。
发表于2006-10-22
???????????约定连带责任?:)
发表于2006-10-28
抵押是否有效是关键,如果抵押有效,则你与其叔叔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后不向你追偿,这样你就可以达到目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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