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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安徽一国土局集体喝酒 1人被遗忘车内中暑身亡

发表于2013-07-25

“安徽颍上县国土资源局一工作人员前几天喝多了,天比较热,人死在车里了。”昨天,颍上一市民跟记者爆料说,死者姓王,是在午餐时饮酒的。昨天,颍上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向记者介绍了王某某死亡的原因,并表示所有参与喝酒的工作人员都已被停职。

死因:被遗忘车内高温中暑

据了解,死亡男子王某某系颍上县国土资源局事业编制正式人员,为一临时机构负责人。7月上旬的一天,颍上县国土局干部职工一起吃饭,参加午餐的还有该局副局长周某、办公室副主任闫某和其他三名工作人员。“酒后王某某被遗忘车内死亡。”

昨天,颍上县国土局局长告诉记者,当天午餐后,王某某乘坐闫某所开车辆,由于闫某当天也喝酒过量,将王某某遗忘在车内,后王某某可能因喝酒过量睡着了,且天气炎热,王某某最终因高温中暑后死亡。

“已对所有参与人员处理,参与工作日饮酒的人员都已被停职。”颍上县国土局局长告诉记者,目前,周某等人的处理已经上报到颍上县政府和阜阳市国土局,并等待处理。

赔偿:喝酒的人一起承担60万

“阜阳市国土局已派出调查组,到颍上县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目前还在调查当中。”昨天,颍上县国土局局长告诉记者,他们已上报该县县委县政府,作出三条处理意见:第一,对所有参与吃饭的在职人员,一律停职反省,等候处理;第二,责成颍上县国土局党组写出书面检查;第三,在调查的基础上,对有关当事人、主要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有关各当事人签订了协议,赔偿死者家属60万元,费用由参与饮酒的人承担。”昨天,颍上县土地局局长告诉记者,该局有明文规定,不允许工作日午餐饮酒,接受别人宴请,他们不但违反了,而且酿成严重后果。

 

发表于2013-07-25

出事的 大多时候是副职。这里副主任 还有醉驾的违法行为哪!

发表于2013-07-25

酒驾吧??? 应该拘留15天,扣12分啊。。

发表于2013-07-25
引用:托马斯莎士比亚在2013-07-25 20:24:11写道:
3楼

 酒驾吧??? 应该拘留15天,扣12分啊。。 

 这个警察管不了

发表于2013-07-25
引用:托马斯莎士比亚在2013-07-25 20:24:11写道:
3楼

 酒驾吧??? 应该拘留15天,扣12分啊。。 

引用:库罗斯优奈特在2013-07-25 20:24:49写道:
4楼

  这个警察管不了 

 那确实,国土的人,谁管就把谁的地征了

发表于2013-07-25

这次不是临时工啦?大中午的副局长带人喝酒,羡煞旁人啊。

发表于2013-07-25
引用:阿利亚达斯特在2013-07-25 20:26:56写道:
6楼

 这次不是临时工啦?大中午的副局长带人喝酒,羡煞旁人啊。 

 临时工很忙啊,最近出事很多忙不过来了~!

发表于2013-07-25
引用:阿利亚达斯特在2013-07-25 20:26:56写道:
6楼

 这次不是临时工啦?大中午的副局长带人喝酒,羡煞旁人啊。 

引用:奥盖扎薇拉在2013-07-25 20:27:45写道:
7楼

  临时工很忙啊,最近出事很多忙不过来了~! 

 Q币没到账临时工罢演了

发表于2013-07-25

如果不算工伤,家属能同意吗?

发表于2013-07-25

他们几个摊上大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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