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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产税试点扩容影响深远 或改变目前调控方式

发表于2013-05-28

近日,国务院批准发展改革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回答记者问时表示,今年房产税会有具体动作,并特别指出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范围。

 

发表于2013-05-28

“新国五条”出台至今已近两月,多地楼市成交量暴跌,但房价上涨压力仍存。

发表于2013-05-28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4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67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房)价格环比上涨。

发表于2013-05-28

尽管有强力的行政手段“限价令”,也有二手房交易税直接扼杀成交,但“越调越涨”仍是事实。

发表于2013-05-28

另一方面,推进城镇化是本届政府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抓手,需要释放大量住房需求才能动得起来。

发表于2013-05-28

但是,行政色彩浓郁的调控手段下,市场忽高忽低、动荡不安,对新需求影响甚大。

发表于2013-05-28

开征房产税,是“长期调控”手段之一,从上海、重庆的试点,到全国更大范围征收,对遏制房价有长期影响力,也将是一项长期稳定的政策。

 

发表于2013-05-28

一旦调控政策“去行政化”,市场预期稳定下来,限购限价等行政化调控方式退位,房地产市场才有健康发展可言。城镇化才能有效展开。

 

发表于2013-05-28

从上海、重庆试点看,房产税对当地财政供应非常有限,房产税作为地方财政重要收入来源,为期尚早。值得关注的是,房产税扩容,是从增量入手,还是把存量房也纳入征收范围,对市场对人们的财产性收入影响差异巨大。考虑到对存量房征税巨大的工作量,以及各种阻力,选择增量开征可能性较大。待时机成熟,再把存量房纳入征收范围,似较可行。

 

发表于2013-05-28

上周,美联储主席伯南克在国会作证时发出警告,过早退出货币宽松将放缓美国经济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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