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合作建房 富人集资建房----也是重要的得房途径

发表于2007-02-11
转自戴建筑师的博客
    前几天,张振华《富人集资建房------一篇不能在本报亮相的遗憾之作》中说,岁末年初,杭州风景优美之处的两块极小的地块被以每平米近万元的价格买去,拿地的开发商却是胸有成竹,丽水老家的朋友、海外华侨一大帮跟着他们过来了,有的甚至还要争着抢着把钱付了——连设计都没出来更不要说预售证了。

    作者说,“我的反应是,富人集资建房。”“富人集资建房,和现在人们关注的普通人的合作集资建房有着本质的不同。 第一, 富人集资建房还是开发商出面拿地,拿到地之后,把这样的信息传递 给他的圈内朋友——富人们,然后各位富人纷纷掏钱。 第二, 他们对价格不敏感,可能价格比同地段高出一截也无所谓,但产品要做得好——至少要比周边的产品好一截。 第三, 都是圈内朋友,买房人早早就把钱付了,你也不愁资金来源,甚至没有什么财务成本,所以你也别赚得太凶,权当相互捧捧场。 第四, 有一点是和普通人建房一样的,都拿小地块,当本质不同的是富人们专挑好地块,甚至极品地块。不幸言中,据说拿白塔地块的开发商本想买某江景豪宅的跃层房子,看到白塔地块,想想,还是自己造算了。 普通人合作集资建房折腾了两年没进展,富人集资建房倒是先走一步了。”

    这不奇怪。房子还没建、甚至还没设计,就已经有了买主,应该很正常,很合理,不管是穷人还是富人还是普通人还是中产阶层。对于住房的选择,地点是首先重要的,不管以什么理由,是自用还是投资。
    所以,对于一块地的兴趣够了,就可以在房子还没建、甚至还没设计的情况下,交钱参加建房了。之后在确定各人的小地块,再根据各人的需要进行设计,不是比开发商在没有购买者的时候组织建筑师设计更好吗?
    实际上,这种先经营土地、再找客户麦蒂、在设计建造的方式,多年前就已经存在,只是那时拿地是和土地方协商,不太公开,现在是公开拿地,一开始就被大家盯着呢。 
公开拿地,价高者得的方式,一般人的承受力根本达不到。
    总之,不管钱多钱少,合作建房的方式都是好方式,只要是公平交易,合作建房会越来越多。
发表于2007-02-15
支持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