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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挤出来”的车位有何玄机?

发表于2011-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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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通道上的“子车位”。
在凤岭一号小区,有不少紧靠柱子的车位,车辆停下后,车门只能开一条缝。

本报记者 文/图

随着私家车数量与日俱增,购买车位也成了有车一族比较头疼的问题。近日,本报报道了南宁市远辰山水一号车位卖到近30万元、在人防用地设车位(本报6月19日第6版曾报道)以及南宁市耀凯凤岭一号“挤牙膏式”销售车位(本报5月11日第11版曾报道)、在安全出口设车位等事件,引来了众多市民对小区车位的关注。这些事件的背后,到底是什么在驱动?近日,记者进行了调查。

车位“瘦小”,车子难停

凤岭一号小区业主反映,他们小区的地下室停车位,密密麻麻地划满了车位。车位之间,只划一条黄线隔开,没留有一定的隔距,导致两个车位同时停车的情况下,车门只能打开一点点,一不小心就会刮碰到隔壁车位上的车子。有些车位紧靠着柱子,停车后车门很难打开。

记者坐上一名业主的车,这名业主把车驶进车位,记者一侧的车位刚好停有一辆车。由于两车相隔距离,为了避免车身被刮碰,记者只能打开不到一半的车门,侧着身子小心翼翼地“钻”,才能下车。

该小区的业主说,一些体形稍小的车子还好放点,而一些体形较大的车子(比如越野小车)就很容易发生刮碰。他指着处两个相邻的车位说:“你看,靠左边的小车停进去后,右边车位的越野车为了避免开门刮碰,车主只好将越野车停在车位界外——越野车有一大半停在公共通道上。”

业主们反映,花十七八万元买来一个车位,还买来了一大堆的麻烦。该小区物业管理处一名负责人称,自从小区出售车位后,他们也曾接到一些业主反映车位“瘦小”、车子难停和车子被刮碰等问题。“我们也很难理解,这样划车位也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吗?我们只能向开发商反映,但我们没有处理权。”

几名业主表示,这么“瘦小”的车位他们肯定不考虑购买,而且价格也不合算。他们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我拿17万元可以在交首付买一套房子,然后再将房子出租,将所得的租金用来租车位,还有得赚,因为租个车位顶多每月三四百元。”  

把“子车位”和“母车位”搭配销售

凤岭一号小区业主反映,开发商在5栋地下室的过道上设置“子车位”,把“子车位”和“母车位”搭配销售,一个“子车位”卖10万元。

这些“子车位”原本在第二次发售车位前并没划有,在开发商给业主的车位示意图上也没标有。比如,337—1号和323—1号车位,在原本的车位销售示意图上,只标有337号和323号车位。而当不少业主定下了车位后,开发商则在这些车位的后面或是前面的过道上,划出了“—1”的子车位。如此一来,车位又多出了两个。

业主认为这些过道是公摊区域,不该设车位。开发商的这种做法,有损害业主知情权。而开发商却表示,“子车位”的设置是合法的。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商品房管理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设置了车位的区域是不能公摊的。他分析道,开发商推出车位后再划“子车位”,这是不符合规定的,因为开发商在销售前没有向业主公布。

通过总评后,“挤出”更多车位

一名业内人士透露,开发商一般在公布的总评中,会笼统地称小区车位是多少个,或称按照1∶1的配比等,没有细分。但当其通过总评后,开发商会进行二次细分,这样开发商就会利用压缩车位面积、在边角和过道划车位等方式多划出车位。

远辰山水一号小区、凤岭一号小区在消防通道设置车位(已被消防部门查处,本报曾于6月24日作报道)的现象,这样做明显是不合理的。《南宁市停车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专用停车场应当配置必要的通风、照明、排水、消防、交通等设施,并保持其正常运行。第十九条也说明:停车泊位不得占用绿化用地、消防通道和按照规划配建的专用设施用地,不得阻碍交通,不得妨碍居民正常生活。

业主们反映,在凤岭一号的盛天铭城小区,开发商划的车位就较为合理。记者在该小区地下停车场看到,这里的车位空间较大,相邻的两车位用两条黄线隔开,相隔的距离有七八十厘米宽,足够相邻两个车位在同时停车的情况下,能够正常打开车门。记者在该小区调查时,恰好一业主把车停入车位,虽然驾驶室一侧也停有车子,但他很轻松地下了车。

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商品房管理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一般是先得预售许可证,再自行细分车位,也有可能是先细分车位,再得预售许可证。而一旦开发商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出售车位了。现售许可证一般是卖出车位后取得,而如果车位出现违规情况,现售许可证就很难办下来。这样一来,产权证就办不了。业内人士表示,开发商一般在总评后,有可能为了追求更大的利润而细分出更多车位。这明显是违规的。

在6月14日采访中,凤岭一号小区开发商——广西耀凯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学军表示,对于把车位设在安全出口通道上,划子车位等,他们都是按程序走的,没有违规。

自主定价,车位价格高得离谱

南宁市住宅与车位的配比不到1∶0.6。从未来的发展趋势来看,这一比例远远不能适应南宁私家车的增长需求。而且车位一般随住宅发售,售完后新建的几率小。

记者走访东葛广园路口的几个小区,发现伟业小区、斯壮花园等小区门口马路两边都停满了车。这几个小区的物管人员介绍说,现在几乎每户一辆车,有的一户两三辆。没有车位的业主,只好想办法停在马路边。因为小区停车位紧张,有些业主买了新车,能不开回来就不开回来,他们都是想办法停在单位或的亲戚家等。

《南宁市停车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居住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不能满足需求时,经业主依法共同决定,可以在业主共有的道路及其他空置场地施划停车泊位。采访中,不少“有车没车位”的业主表示希望可以多划些停车位,以解决停车难题。

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小区车位大多是由开发商自主定价,由于国家法律和南宁市政法规尚未对车位交易出台明确条款,不乏出现一些定价高得离谱的乱象。因为地下车位要算到住宅容积率里,而开发商往往为了保障容积率,宁可少建车位多建房。另外,建停车场技术要求高,而利润空间小,这也是开发商少建车位的原因。

远辰山水一号普遍有产权的车位卖到十八九万元,最高近30万元,遭业主联名抵制。凤岭一号小区一期才推出几十个车位,二期推车位时最高价近18万元……业主们纷纷感慨,一辆车才几万元或十几万元,车位价格高过车子的价格,而且车位又少,想让爱车找个栖身之处都难。近年来,有些业主为“抢”车位还发生了一些流血事件。

推车位时,开发商不愿公布车位价格

近年来,小车增长速度过快,小区停车位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小车数量,这成为市区许多小区普遍存在的问题。由于停车位有限,“僧多粥少”导致小区车位费贵的问题如影随形。

《南宁市停车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居住区内的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按照物业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其停车收费应当严格执行价格管理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该《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停车场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出具收费票据、违法收费的,由物价、税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罚。

南宁市物价局吴科长介绍,现在要求销售价格申报备案的主要是商品房,地下车位的产权是开发商的,因此开发商卖什么价格,目前不需要进行成本审核,也不需要申报备案,主要根据市场行情来定。开发商只要明码标价就可以了。而目前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些开发商到了推车位时,迟迟不愿把价格公布出来,这样更加剧了业主哄抢车位现象的出现。

不少业主表示,虽然这些都是市场行为,但是为了缓解因小车激增而不断激化的小区停车难题,他们建议相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控制车位价格,对车位价格进行备案、公示,开发商严格执行,并强制要求开发商减少过多的绿地配比率、提高车位配比率。

“最好的办法是开发商在政府部门监督审核的情况下,公布地下停车位的开发成本、使用年限等,而对于地下停车场停车位的定价,包括建设成本、年限以及合理利润空间,最好由物价部门来核算,给出一个合理的指导价,并有一个最高的限价。”在采访中,有市民提出这样的建议。

 

http://ngzb.gxnews.com.cn/html/2011-06/30/content_559118.htm
发表于2011-08-18
愤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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